今年以来,金水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挂“空挡”,坚决避免虚化空转,针对存在问题,出台有力措施、建立相关制度,在抓具体工作末端落实中贯彻中央相关要求,以实际行动促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一、认真查找区委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分析全区近三年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查找区委在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思想认识、工作标准及党员干部教育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细化明确了17条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区委宣传部、组织部、办公室及纪委等职能部门,并明确完成时限。如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实行重大事项“一事一签”的“签字背书”制度,强化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意识。
二是制定区委常委履行主体责任清单,将“一岗双责”具体化,构建有力工作支撑。结合区委常委的职责分工和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区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区委书记带头制定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措施,将清单中的任务细化量化、项目化。其他区委常委也先后制定了各自责任清单落实措施,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人人心中有任务、肩上有压力、深入具体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是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不再让职能部门代替履职,真正担负起自身责任。区委从被动抓、被动落实向主动抓、主动落实转变,主动出击、积极作为。截止4月上旬,区委主动组织开展了3次作风纪律、违规公务招待、公款吃喝及收(送)礼问题明察暗访。改变以往由区纪委牵头组织的做法,由区“两办”督查室牵头,区委组织部、纪委、审计局、事管局配合进行,检查结果直接上报区委书记,区委书记先后3次作出专门批示,监督检查的威慑力大大增强。
四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者”职责,增加人力物力投入,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区委精心选址,并拨付专款为区纪委建设标准化办案场所,高标准配备办案所需设备,并协调解决区纪委长期借调人员的工作关系问题,补充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区直各单位(部门)对涉及区纪委、监察局及其领导干部的领导小组进行梳理,保证纪检监察机关退出业务外的议事协调机构及会议活动,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问责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