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调研 重质量 强查处
扎实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郑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时间:2017-05-12 18: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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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一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经郑州市纪委研究决定,郑州市自今年5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历时6个月,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各个环节可交叉进行。主要针对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信访举报,突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执法不公、欺压百姓的行为。工作重点向基层倾斜,着力整治和解决资产资金管理、事项办理和工作作风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已从4月份悄然开始。         
   
  4月初,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科学高效地开展,由市纪委统一组织全市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就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座谈活动。金水区纪委以课题形式向全区17个街道纪工委征求意见;惠济区借助“廉政教育村村行”活动,对8个镇近三年来农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起底、分析;登封市对2016年度本级受理和上级转办的典型问题进行深入总结剖析;荥阳市组织召开14个乡(镇)办事处等负责同志进行专题座谈。广泛深入的调研活动,切实为专项治理活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打下基础。
    
  针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郑州市纪委明确提出三项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本地本部门发生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运用有力措施抓好落实,以硬作风完成硬任务。注重质量,突出查处。对于市纪委交办件,各县(市)区纪委要直接查办,一律不得批转办理;对于反映问题不实或者按照现行政策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向群众讲清政策、说明情况,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依靠群众化解矛盾;严格结案呈报程序,市纪委对“经查失实”的案件将进行重点审核。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市纪委将适时选取专项整治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认真落实工作纪律,遇到为涉案人员说情打招呼、干预办案的,要坚决拒绝、抵制,并及时向各级纪检监察信访部门报告备案。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有问题应发现没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遏制和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领导严肃问责。 (市纪委信访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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