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浪翻滚的玉米田里,沉甸甸的果穗压弯了秸秆。乡亲们拨开层层叶片,拨动一颗颗饱满的玉米粒,露出欣慰的笑容。
“奖补资金拿到啦,真是给我们家帮了大忙!”面对前来回访的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脱贫户王大爷高兴地说道。
王大爷能顺利领到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自主增收奖补资金,得益于新郑市纪委监委开展的乡村振兴领域资金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此前,市纪委监委检查组在入户走访时了解到,王大爷一家虽然通过务工、种植等方式积极增收,却迟迟未收到应享的奖补资金。
“奖补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资金截留或挪用?”通过调阅政策文件、查看信息采集资料、走访核实,检查组确认王大爷反映的问题属实。
经了解得知,全市共有11个村86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2023年自主增收奖补资金未及时发放。
就此,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立行立改,加强政策宣传,协助符合条件的农户完善申报手续。经过审批审核和公示程序,今年5月,全市自主增收奖补资金15万余元全部发放到户,王大爷的“心头事”得以圆满解决。
为杜绝乡村振兴资金“跑冒滴漏”,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建立产业扶持政策清单,找准监督重点,一方面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田间地头,与农户及经营主体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积极运用数据赋能监督,依托防返贫监测数据平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等,适时动态跟踪资金拨付进度,分析比对异常数据,精准识别风险漏洞。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资金发放不及时等问题,综合运用工作提醒、问题督办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围绕资金申报、验收、发放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自查,抓好整改落实,累计推动整改问题53个。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市纪委监委坚持办案开路,深挖产业奖补中存在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微腐败”行为和监管不严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同时,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通过公开通报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开展纪律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坚决纠治基层“微腐败”。
推动源头治理是根本。针对案件查办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领域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委进一步推动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完善帮扶资产管护、农业项目管理等3项制度,督促镇、村做好产业奖补资金发放公示,确保“阳光公开”,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新郑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