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市纪委四次全会指出,紧盯“国之大者”“省之要者”“市之重者”,深入开展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完善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推动巡察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是派驻机构工作的题中之义,要以整改促改善,以整改促变化,以整改形震慑。”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长邹鹭表示,将扎实履行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职责,健全巡前互通、巡中互动、巡后促改的“纪巡联动”机制,畅通对接渠道,充分发挥巡察工作“政治体检”作用和派驻“哨口前移”优势,推动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同频共振,切实增强监督合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出成效,取得“1+1>2”的监督效果。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市纪委监委第十八审查调查室郑石表示,要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扛稳政治责任,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把握自我革命的含义和要求,严格落实规定要求,以不放松不懈怠的态度和认识,抓好政治巡察工作,抓好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日常监督责任,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巡察是手段,关键在整改。”新郑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办主任戴茂松表示,巡察要时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通过发现问题、抓好整改,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市委巡察机构要狠抓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巡察“双反馈”制度,不断增强反馈的严肃性、权威性,采取“一对一”对账销号的方式,提升巡察工作质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全力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注重与巡察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释放‘派驻+巡察’的叠加效应,共同做好巡察‘通篇文章’。”驻市城建局纪检监察组长丁启豹表示,将把推动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政治任务纳入日常监督,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举一反三抓整改,强化责任担当,对市城建局、市国动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监督,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实,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巡察成果要真正落到实处,关键看整改,重点在监督。”市纪委监委第十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张志军表示,将坚决扛牢监督责任,把督促联系单位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入一线跟进监督、“室组地”联动监督等方式方法,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强化问题跟踪督办,扎牢织密巡察整改“监督网”;坚持“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整改中的有效举措固化为长效机制。
“巡察是政治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上街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办主任克东海表示,将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定位,深入查找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不断增强巡察监督权威性和震慑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完善巡察村(社区)巡改一体工作机制,边巡边改、巡中移交、快查快办,快速回应群众关切,实现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正向循环。
“要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 围绕‘四个聚焦’要求,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政治督查,查找政治偏差。”惠济区纪委常委连艳萍表示,将建立完善巡察整改责任、整改督促、整改评估等制度机制,综合运用书面审、现场听、实地看、重点核以及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切实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市纪委监委第十三审查调查室赵源冰表示,要坚持“清单式”明责,进一步厘清责任,以加强巡察整改制度化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切实增强推动巡察整改落实的紧迫感、责任感。坚持“链条式”监督,加强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贯通协调,构建“一环扣一环”的整改监督链条,共同打好巡察整改监督“组合拳”。坚持“系统式”推进,对巡察发现的领域性、行业性和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进行系统整改、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 杨盼盼 王照阳 李先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