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纪委监委关于三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登封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5-12-30 17:18:34
字体大小:【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上级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决破除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中梗阻”问题,持续释放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登封市人民医院安全科科长苏鸿杰索取或收受企业礼金和财物问题。2022年至2025年,苏鸿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从事消防、监控和保安服务等企业财物。2025年10月,苏鸿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级职员王海峰损害营商环问题。2011年至2017年,王海峰利用登封建投副经理职务便利,为登封市舒漫嵩颍置业有限公司御园项目在住建、规划方面提供帮助后,索要御园工程混凝土供应项目好处费。王海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5年4月,王海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登封市卫健委疾控中心职业卫生科科员王东明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市场经营问题。王东明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强制要求被监督机构前往其配偶所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2023年7月以来共有31家医疗卫生机构56人参加初次培训,共有28家医疗卫生机构42人参加复培。2025年7月,王东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在医疗卫生、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通过设租寻租、强行干预、吃拿卡要等方式,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污染一方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这些行为与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背道而驰,必须严肃查处、以儆效尤。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其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规范用权、廉洁履职,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真正当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店小二”。

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违规干预市场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区分违纪违法与工作失误,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形成“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关闭窗口】 【打印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