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考核激发干部新作为
来源:登封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4-09-23 16: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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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登封市纪委监委印发《登封市纪检监察干部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考核方案》),围绕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履职、能力作风、廉洁自律,科学设置指标、权重、分值、等次,改“年终考”为“平时考”,变“笼统核”为“精细核”,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考核方案》更加注重综合评价,对德、能、勤、绩、廉5项内容分别赋值、明确比重,建立平时考核档案,准确掌握每名干部履职尽责情况,为纪检监察干部画好“精准像”;更加倡树担当作为,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为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量身打造考核指标,设置考核基准分,对因攻坚克难、工作创新等受到表彰表扬的予以加分,对因存在重大问题、发生重大失误受到批评的予以减分,激励鞭策纪检监察干部“真作为”;更加凸显实干实绩,明确“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平时考核等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部门负责人、协管常委(委员)采取“周记实、月考核、季审定”方法进行评鉴打分,树牢务实重干“新风气”;更加突出公平公正,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挂钩,对月度考核结果较差的予以提醒,对连续3次月度考核结果较差的进行约谈;对平时考核成绩突出的干部,优先向相关部门提出提拔重用、职级晋升、表彰评先等工作建议,不断完善“能者上、庸者下”干部选用机制,在“指挥棒”下筛选“千里马”。

《考核方案》考核对象涵盖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中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机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派出监察办公室在编在岗干部,通过以结果促实干、以实干挖潜能,有效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问题,为持续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蓄势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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