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两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登封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4-12-13 16: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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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登封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两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登封市君召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高亮、乡村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薛刚专项整治工作中报送虚假材料问题。在2023年登封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薛刚在向上级报送相关材料时,伪造记账凭证,报送虚假整改报告。高亮作为其分管领导,默许下属伪造材料行为,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5月,高亮受到警告处分,薛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登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一中队民警宓永杰处置警情时不正确履职问题。2022年8月,宓永杰在处置张某某汽车被盗警情时,违反工作要求,以该警情不属于刑事案件为由不予受理,未依法制作笔录并展开初查,致使嫌疑人未及时受到法律制裁,后该起事实被异地司法机关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6月,宓永杰受到警告处分。

各级党员干部务必以此次通报的案例为镜鉴,深刻反思,引以为戒。登封市纪委监委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继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各级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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