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该怎么处理
来源:经开区纪工委
时间:2019-06-04 1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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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近日,某村支部委员李某、谢某,中共党员,于休息时间在其居住的安置小区内棋牌室与朋友打麻将,经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当场查处,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为落实纪法衔接要求,纪检机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对李某、谢某作出党内警告处分。


  条例原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第一百三十七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条例解读
  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该怎么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要分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公安机关已对其赌博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应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等规定,对其作出相应的党纪处理。
  二是公安机关未对其赌博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纪检机关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等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不需要以公安机关对被审查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为前置条件。
  

  廉洁提醒
  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打牌娱乐,应节制有度。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这种行为不但影响工作、影响家庭,还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败坏社会风气,社会影响恶劣。本案中,李某、谢某理应于党纪法规了然于心,却熟视无睹,知纪违纪,虽赌博钱数只是五元、十元不多,但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六大纪律之生活纪律,最终受到党纪惩罚。近期处分的这起违纪案例警醒我们,党员干部应比普通群众要求更严,标准更高。要切实增强党纪法规意识,自觉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树立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娱乐方式,倡导社会新风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严守党的纪律红线。(李敏)


                                                                                         (编辑 陈漫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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