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纪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一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新郑市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新郑市龙湖镇李垌社区支部书记李某澄清正名案例。2025年12月11日,群众匿名举报李某已被新郑市公安局立案调查,依据基层社区“两委”换届人选资格规定,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立案调查人员明确不得作为社区书记参选对象,其参选资格不符合基本条件,存在实质争议,却仍参与社区书记选举。经核查,未发现李某被新郑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2026年1月16日,新郑市纪委监委以书面方式为李某受到失实举报问题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