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两起乡村振兴资金使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新郑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5-06-23 17: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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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两起乡村振兴资金使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新郑市观音寺镇大董村村组组长董某违规领取本组集体土地地力补贴款未按要求上交问题。大董村老窑坑场处的耕地,系大董村村民组集体土地。董某作为村组组长,2015年至2023年期间,将该块地的地力补贴款填报至个人名下,且未按要求将收到的补贴款入“三资”账户,而是将该笔款项与自家钱款放在一起使用。2025年3月,董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新郑市和庄镇付庄村村组组长付某工作失职致使地力补贴款被违规领取问题。因修建铁路占用该村民组付某忠家5亩土地,根据地力补贴方案,被占用的土地地力补贴款应当不再发放,但在发放地力补贴过程中,村民组长付某未认真核实本组村民实际耕地亩数,被占用的5亩土地的地力补贴未予以扣除,导致村民多领取地力补贴款。2025年3月,付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两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村组干部对贯彻落实党中央惠民惠农政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宗旨观念不强,纪法意识淡薄,导致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相关问题的严肃查处,表明了市纪委监委“零容忍”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务必从上述通报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扛牢政治责任,聚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领域,坚持精准施策,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党中央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政策资金“精准滴灌”而非“跑冒滴漏”,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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