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荥阳市纪委监委对荥阳市豫龙镇瓦屋孙村一组组长兼瓦屋孙新型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孙永志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孙永志利用协助政府从事拆迁安置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出具他人合法宅基证明,并以他人的名义签署村民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最终骗取拆迁安置补偿款39万余元。
孙永志身为荥阳市豫龙镇瓦屋孙村一组组长,纪法意识淡薄,侵吞征地补偿款,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荥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将孙永志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荥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